关于申报2023年度制造业项目生产性投资奖励的通知
2023年度制造业项目生产性投资奖励
申报工作开始啦!
一、申报条件
1.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;
2.项目按规定经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;
3.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,取得备案通知书(不包含当年)两个自然年度内未竣工投产的不予奖励,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申报奖励;
4.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;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;
5.项目单位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不予奖励(以每年奖励拨付时的最新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准);
6.奖励金额在5万元(不含5万元)以下的不予奖励。
二、奖励对象及标准
支持产业发展壮大。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(含500万元)以上制造业项目,予以设备投资4%以内、限额500万元的奖励。
1.支持数字经济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。对于数字经济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,奖励标准提高2个百分点、限额提高100万元。
2.支持企业技术改造。对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,奖励标准提高4个百分点、限额提高200万元。
3.加大对“数字化”“绿色化”项目的补助。对于被评为当年度桐乡市“数字化”“绿色化”改造示范项目的项目,奖励标准提高2个百分点。
4.加大对智能化支持力度。由专家认定的智能化项目分为A、B、C、D四档,限额提高200万元。
D.智能化程度一般,得分在20—39分,奖励标准提高2个百分点;
C.智能化程度较高,得分在40—59分,奖励标准提高4个百分点;
B.智能化程度高,得分在60—79分,奖励标准提高6个百分点;
A.智能化程度非常高,得分在80分以上,奖励标准提高8个百分点。
5.对列入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,奖励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、限额提高500万。
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5%,最高限额1500万元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桐乡市制造业项目生产性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(原件)(附件1);
2.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.项目竣工投产报告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4.竣工审核意见表(原件)(附件2);
5.项目单位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6.项目单位信用报告(信用中国网或信用浙江网下载提供,加盖公章);
7.廉洁诚信承诺书(原件)(附件4)。
四、申报程序
申报材料经所属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开发区(高桥街道)或市级有关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,各镇(街道)、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将所辖企业申报材料(纸质)和申报汇总表(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)统一上报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科,联系电话:0573-89396735。
五、申报时间
奖励申报2024年1月26日截止,请各镇(街道)、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将上述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,逾期一律不予受理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开发区(高桥街道)及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并落实专人,组织所辖企业进行申报,避免遗漏,做到实事求是,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严格把好初选关,杜绝出现骗取政府奖励资金行为。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追回已发奖励资金外,按照《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》进行处理,同时取消今后两年的投资项目奖励申报资格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对所审计的项目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七、其他
奖励按财政预算竞争性分配。
附 件
1.桐乡市制造业项目生产性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
2.竣工审核意见表
3.桐乡市2023年度制造业项目生产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
4.项目申报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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